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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之初,本會釐訂工作規範及辦事細則,設有總幹事1人及總務、業務、調查三組辦理事務,並繼續輔導各業別成立公會,到目前為止已輔導88個商業同業公會成立。
民國45年除經常指導各同業公會召開會員大會加強組織訓練外,並在彰化、員林、北斗、鹿港、溪湖、田中、二林、芳苑、大城等地區舉辦商業會計補習班,將全縣有使用統一發票之商戶每戶一人,施以3個月短期訓練,以造就商業會計人才。
新舊傳承中,民國96年4月,改選第22屆理監事,由吳維雄先生及陳重文先生分別當選理事長及常務監事,承先啟後繼續領導彰化縣商業總會邁向光明璀璨的未來。
彰化縣商業會主要功能:
一、 關於國內外商業之調查、統計及研究、發展事項。
二、 關於國際貿易之聯繫、介紹、推廣事項。
三、 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商業法令協助推行與研究、建議事項。
四、 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事項。
五、 關於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業務講習之舉辦事項。
六、 關於會員商品之廣告展覽及證明事項。
七、 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之調查、登記事項。
八、 關於會員委託證照申請、變更、換領及其他事項。
九、 關於會員公益事項之舉辦事項。
十、 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。
十一、 關於接受機關、團體之委託服務事項。
十二、 關於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。
十三、 關於本會所有財產之管理及經營事項。
十四、 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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