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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商業會之任務舉其大者有:
(1)協助政府推行政令。
(2)辦理商業証明事項。
(3)承辦政府委辦業務。
(4)保障商界合法權益。
(5)協助業者推動現代化。
(6)協助公會團體發展會務。
(7)研究現行商業法規或措施並提出建議。
(8)調解會員廠商間之商務糾紛。
(9)推動國際商務交流。
(10)參與社會各項公益活動。
本屆理監事會係於2007年7月30日經選舉產生,有二十七位理事及九位監事。並分別設置8個委員會:
(1)商業現代化推動委員會。
(2)商業團體會務發展委員會。
(3)商業法規研究委員會。
(4)工商服務委員會。
(5)國際商務關係委員會。
(6)兩岸經貿事務委員會。
(7)協助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促進委員會。
(8)聯誼活動委員會。
(9)港澳經貿事務委員會。
各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,其委員會由市商會理監事及各公會代表組成之,並聘請政府官員,學者專家及民意代表擔任指導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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